各学校社团、俱乐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内蒙古跆拳道运动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满足广大跆拳道俱乐部对于具有较高教学水平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教练员的需求,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决定面向全自治区对具有培训师资和培训条件的学校跆拳道社团和俱乐部进行评选,通过评选授予“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教练员培训基地”,并在技术培训、活动开发、资质认证、学生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参评条件要求如下:
一、学校社团应具有学校管理部门审批的社团资质,社会俱乐部应具有营业执照;
二、开办时间一年以上;
三、师资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四、具备培训场地及器材;
五、参训学员30名以上;
六、于2019年5月10日前填写并回传《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教练员培训基地评选申请表》(附表1)及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七、评审委员会在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评审。
联系人:张慧林
电话:0471—6964001
手机:18548570001
邮箱:1181317092@qq.com
附件1:《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教练员培训基地评选申请表》(样表)